清末的許奉恩在《里乘》一書中,有關于“虎釣”的記載:“虎尾,其氣腥似膻,饑則垂尾江邊,鉺魚為食。各種大魚,多為所釣。岳州城故濱江,日有虎垂釣鉺魚,適有大黿過,聞其腥膻,遽銜其尾。虎痛甚,急聳身一躍,墮城堞齒間。虎在堞內,黿在堞外,如負重擔。虎痛,尾愈擺,黿之持之也愈固。天明,有人過城下,見而兩得之,以黿擒虎有功,遂殺虎而舁黿縱于江”。將以上文字譯為現代文,其大意為:“老虎尾巴有股腥味,每當饑餓的時候,常常將尾巴垂入江中釣魚,鰷、鱗、蝦、鯉等各種魚,往往被它釣到用來充饑。古代岳州老城,地入江邊。夜里有考慮隱藏,用尾巴釣魚。恰好有一條黿魚經過,聞到了它喜歡的腥味,便不顧一切地急忙咬住考慮的尾巴不放。老虎頓時疼痛難忍。不得已,老虎聳身一躍,竟不幸跌落到了城堞缺口里。老虎被卡在堞口內,而黿魚處于堞口外,卻依然毫不松口。這使得老虎更加痛楚,不得不使勁擺動尾巴。哪知這一擺動,黿魚反而咬得更緊、更牢。第二天一早,剛好有人經過城下,發現了這件稀奇的事。他認為黿魚以這種方式困住了老虎,可謂立下了功勞,便殺死了老虎,將黿魚放歸江中。”這段文字將老虎用尾釣魚的姿態刻畫得惟妙惟肖,宛如親見。
盡管這段文字寫得生動、傳神,但“虎釣”一事是否為真,我們仍心存疑惑:老虎是公認的陸地猛獸,捕食能力高強,怎么會對江里的魚感興趣?而且還要充分挖掘自身的智慧以尾巴來釣魚呢?其可信程序有多大?我們對此進行了多方探究。
通過翻閱地方志,我們得知,岳陽自古華南虎就較多。唐開元年間(710-741年),張說到岳州任職時寫下詩句:“寒饕鳴舍下,昏虎臥籬前”。“昏虎臥籬前”不是指老虎躺在他房舍的籬笆前,而是指外城邊,因為那時的岳州城外無“郭”,是用竹制的“藩柵”(相當于籬笆)來拱衛的。到了宋代,在范仲俺所作的《岳陽樓記》中,更有“薄暮冥冥,虎嘯猿啼”之句,足可佐證。
到了清代,虎患依舊存在。《岳州府志》載:“順治四年(1647年),境內復多虎患,白晝傷人,死亡者眾。”還有詩人施愚山在《岳州行》中寫道:“岳州城中虎晝伏,黃昏破壁食人肉。張弧射十不中一,寡婦蒙頭夜哭。”其虎之多,其禍之慘,可見一斑。
再看看當時洞庭湖中的魚類又是什么情況呢?唐代著名詩人李商隱在《洞庭魚》中描述:“洞庭魚可拾,不假更垂罾。鬧若雨前蟻,多于秋后蠅。豈思鱗作簟,仍計腹為鐙?浩蕩天池路,翱翔欲化鵬。”對洞庭湖魚的種類和數量之多,用“可拾”和“鬧若”兩個詞來概括,是多么的形象、精彩!為何會有如此奇觀?這可能與當時人口數量少有關(據《歷代人口統計》,唐代當時的人口數量約為4884萬)。因為人數本身就不多,相對來說,消費的魚就不會太多,各種魚類便都“興旺發達”了。
老虎究竟是怎么用尾巴垂釣的?在研究了大量關于老虎的資料后,筆者發現,在全國范圍內,關于此種奇聞的記載僅僅岳州有。
虎的習性與外部地理環境和自身身體結構密切相關。例如,華南虎棲息地主要是華南、華中地區。這些地區氣候炎熱。華南虎由于皮膚缺乏汗腺,毛較多,皮較厚,特別怕熱,所以喜歡在水源豐富的林草地帶出沒。這是因為:一是水源地野獸多,有利于覓食;二是虎捕食奔跑后,全身發熱,臭汗滿身,有利于及時洗澡。它們很聰明,不馬上跳入水中,而是先蹲下身來,將長長的尾巴浸入水里,沾水灑在身上。因為這樣可避免因突然接觸大量冷水而患上感冒等疾病。多次往身上灑水后,魚受老虎尾巴的膻氣迷惑便聚集而來。愿者上鉤,老虎因此嘗到了甜頭,日久成性。
在觀看了大量的國內動物視頻后,我們發現了野貓用尾巴釣魚的精彩過程:野貓蹲在溪流旁邊的石頭上,徘徊片刻,便將尾巴伸入湍急的溪水中來回擺動。不一會兒,野貓突然敏捷地跳到岸邊,向前躥了兩步。這時,我們發現,野貓的尾巴尖上正釣著一條魚。野貓輕輕地一搖尾巴,魚便落了下來。家貓幾乎不會這樣的技能,這很可能是因為家貓被人類當做寵物喂養,吃喝不愁,便逐漸喪失了野生狩獵的能力。
清末許奉恩的“虎釣”記載是不是文人“作秀”呢?通過上面的分析,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:“虎釣”應為真。
(此文原載2012年10月《科學之友》雜志,原標題為《探秘“虎釣”是否為真》)